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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及报送2012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阅读次数:1762 发布时间:2012-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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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中函〔2012〕102号

 

各市卫生局及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与报送2012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2〕1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2013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步进行,内容需一致。

(一)网上申报

拟申报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若没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教育系统用户名的,需于11月30日前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至我局邮箱(附后)申请,对已有用户名的单位继续使用原用户名。网报具体申报程序请登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www.satcm.gov.cn)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下载中心”参照“用户手册”进行申报,网报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

(二)纸质申报

纸质版申报表请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单位盖章后于12月10日前一式四份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由我局审核汇总上报。

二、2012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

2012年度我省获批国家级中医药继教项目12项。为准确了解我省2012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承办情况,各项目单位需报送项目执行的相关材料(授课计划、授课内容、教材讲义、授课教师及学时、学员通讯录、考核成绩、学员反馈意见等)及项目总结(总体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等)。对已完成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而未上报执行情况资料至国家局继教办的单位,需同时填写《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延迟或未报送原因说明表》;对未按期完成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需填写《2012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以上执行情况材料及总结请于12月5日前一并报送我局。

联 系 人: 徐经凤       李 艳

联系电话:0551-2998136  2998077  13515668552

邮    箱:zyxhliyan@163.com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2年11月5日

附件下载: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邮编:230002 电话:0551-299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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