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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碘伏项目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86 编辑:招标办 发布时间:2026-08-14 14: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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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用碘伏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ZSZXY-ZB-001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500ml碘伏4元/瓶,60ml碘伏2.5元/瓶

5.采购需求:医用碘伏消毒液一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消毒产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所投产品须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含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并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备案。

5.所投产品须提供由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截止时间

1.获取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

2.获取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

3.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4.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5.投标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1号楼四楼B405党员活动室(北走廊)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办0550-3175359、设备科0550-3510960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不接受邮寄的方式,以现场递交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概况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预计年采购量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元/瓶)

备注

1

医用碘伏消毒液

500ml/瓶

3500

4

 

2

医用碘伏消毒液

60ml/瓶

8500

2.5

翻盖式

说明:上表数量为预计年使用量,具体供货数量、时间及规格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按实际供货量结算,单价不变。

二、技术要求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须完全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即导致投标无效。

(一)★有效成分及含量:以碘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有效碘含量为5.0g/L±0.5g/L。

(二)★剂型:液体。

(三)★杀灭微生物类别: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投标人须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杀灭微生物试验报告作为佐证。

(四)★使用范围:适用于皮肤、手、粘膜、创面及伤口消毒。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产品说明书予以证明。

(五)产品性状与稳定性

1.产品为澄清液体,无沉淀、无分层、无结晶析出。

2.产品与水能以任意比例互溶,溶液均匀稳定。

(六)pH值:pH值应符合GB/T 26368-2020《含碘消毒剂卫生要求》的规定。

(七)★有效期:产品有效期≥24个月。投标人须提供稳定性试验报告予以证明。

(八)★重金属限量:铅、砷、汞含量应符合GB/T 26368-2020的限量要求。

(九)★毒理学安全性:须提供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皮肤刺激试验等毒理学试验报告,证明产品对皮肤、黏膜无刺激性。

(十)★使用性能

1.使用后无需再用酒精等脱碘;

2.作用时间≤1分钟,对受试菌种杀灭对数值≥5.00(需在杀灭微生物试验报告中体现)。

(十一)★执行标准:产品须符合GB/T 26368-2020《含碘消毒剂卫生要求》的各项规定。原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医用级或化学纯的质量要求,不得使用工业级原料。

(十二)标签

1.产品标签应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规定。

2.标签内容须包含:产品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三、样品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交所投产品样品各2瓶(500ml、60ml各2瓶)。

2.样品须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一致。

3.中标人的样品将作为验收对照依据,由采购人封存保管。

四、包装及运输要求

1.包装应能保证产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不受潮、不变质。

2.运输应符合消毒产品运输的相关规定,确保产品安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五、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保证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紧急情况应在24小时内响应。

2.产品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浑浊、沉淀、有效成分不达标等),投标人应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投标人须免费提供产品使用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 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须包含产品本身、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须按采购需求中的规格分别报价。

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规格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付款方式

按医院耗材付款方式付款。若中标公司未在我院开户,需与我院供应商目录内公司签订转配送协议,由配送公司办理相应的出入库业务。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60分,价格部分30分,商务部分10分。

(一)技术部分(60分)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技术参数响应

30分

★号实质性条款:在技术要求中所有标“★”的条款必须完全满足,完全满足得基础分25分,任意一项不满足即按无效投标处理。非★号一般条款:非★号一般条款每有一条满足得一分,满分5分。

样品评价

20分

外观及标识(5分):

包装完好、密封性佳,标签规范清晰,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得5分;包装有轻微压痕但不影响内容物,或标签有细小瑕疵,得2-3分;包装破损、渗漏或标识严重缺失,得0分。

色泽(7分):

呈碘伏特有的红棕色或琥珀色,色泽均匀通透,得7分;色泽基本均匀,颜色稍浅或深,无明显色差,得3分;色泽差异明显,出现变色、异常,得0分。

澄清度与杂质(7分):

液体完全澄清,无任何悬浮物、沉淀或分层,震荡后依然澄清,得8分。有轻微浑浊或微量悬浮物,轻摇后分散消失,得4分。液体浑浊,有明显沉淀、分层或肉眼可见杂质,得0分。

售后服务方案

10分

供货保障(3分):提供包含订单响应、库存储备、运输流程、验收交接的具体方案。方案详实、可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简略得1分;无方案得0分。

退换货承诺(2分):出具书面承诺,明确因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全部费用的,得2分;承诺有附加条件或未提供,得0分。

应急响应(3分):遇到紧急需求时,承诺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送达并提供具体应急预案的,得3分;4小时响应、48小时送达得1分;无法满足不得分。

培训与技术支持(2分):提供免费产品使用培训、消毒技术咨询方案得2分;仅口头承诺无具体内容得1分;无承诺得0分。

(二)价格部分(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三)商务部分(10分)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产品业绩

6分

近三年三级以上医院同类项目供货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6分

履约能力

4分

仓储条件(2分):提供自有仓储场地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并附仓库照片的,得2分;否则0分。

配送能力(2分):提供自有厢式货车行驶证或与正规物流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并承诺可覆盖采购人指定区域、明确配送时限的,得2分;否则0分。

三、★异常低价审查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要求,本项目设置异常低价审查机制。

(一)启动条件: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50%的;

3.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5%的;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

(二)审查程序:

1.评审委员会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书面解释说明。

2.投标人须提供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具体成本测算资料及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其说明不合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一、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 26368-2020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

2.乙方应随货提供每批次产品的合格证明及出厂检验报告。

3.因消毒产品院感要求的特殊性,本项目自中标产品临床使用之日起至产品使用满半个月,期间仅确定预中标人,试用期满经院感科、使用科室评估符合要求,则正式确认为中标人并签署合同。其间使用产品按实际使用量结算。若评估不符合要求,预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退换货,且招标人为此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验收

1.货到后,甲方(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外观、包装、标签标识、有效期等。

3.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无条件退货并在约定时间内补送合格产品。

4.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不定期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1.所供产品经检测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乙方提供虚假检测报告或资质文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法律责任,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医疗事故或不良事件的,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编排: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与所投产品相符的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4)产品授权书(经销商适用)

(5)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截图

(6)CMA/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7)产品说明书

4.技术响应表(逐条响应第二章技术要求并明确注明该项证明材料的对应页码及具体条款位置,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索引,或索引指向的材料无法支持其“响应”结论的条款,将在评审中直接判定为“未响应”。)

5.商务响应表

6.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7.售后服务方案

8.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9.样品(单独密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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